發布時間:2019-03-26 11:36:39 文章分類:拆遷資訊 作者:拆遷公告 閱讀:24616
投訴信
尊敬的信訪辦領導:
我們是XX區XX街道的普通老百姓,現在我們的財產及人身權利受到了極大的威脅,實在沒有辦法向信訪辦反應我們在被拆遷過程中遇到的不公和違法犯罪行為。如有不妥,誠請領導原諒。
(一)投訴人劉某、劉某某共同擁有的房屋在沒有所有權人簽字的情況下被非法強拆。
投訴人共同擁有房屋位于XXXXXX村一組,由投訴人父親于80年代依法建設,1988年房屋檔案底冊及航拍圖都可以查詢。1989年投訴人父親與投訴人發生析產糾紛,后經過原南通市郊區人民法院調解并出具(19XX)民字第XXX號調解書,民事調解書對上述房產所有權作了明確的分割。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生效民事調解書與民事判決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故投訴人才是上述房屋的真正產權人而且每個人所占面積明確。如今該房屋在沒有所有權人簽字的情況下被非法拆除。
(二)XX街道拆遷辦通過各種非法途徑威脅、逼迫投訴人妥協交付房屋拆除
2012年5月根據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政府房屋協議搬遷公告崇政搬告字【2012】18號文件,XX街道及明星社區相關人員找投訴人要求交出房屋拆除,但是由于雙方就房屋補償未能達成協議,故一直拖延至2015年,在這兩年多時間里相關拆遷人員通過威脅、恐嚇、欺騙等方式逼迫投訴人交付房屋拆除。上述房屋原由投訴人母親(90歲老人)一直居住,自從拆遷公告以來,有各種拆遷工作人員及社會閑雜人員來該房屋以談判為借口恐嚇威脅投訴人母親,90歲的老人怎么經得住各種人員的騷擾、恐嚇和威脅,最后被迫請人(非房屋所有權人)在拆遷協議上簽了字。拆遷辦工作明知上述拆遷協議上的簽字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但是卻整天拿著這份協議威脅投訴人會強拆上述房屋,但是直至2014年底上述房屋并沒有被拆除。
(三)上述房屋終被非法強拆
直到2015年剛過完春節投訴人母親在家被陌生人騷擾摔倒造成身體多處骨折,不得不住院及到子女家休養。在老人離開上述房屋沒幾天,上述房屋就被人敲砸了窗子和拆了屋頂,根本不顧投訴人存放在房子里的財產及投訴人父親的靈位。投訴人發現房屋砸后,及時報警,警察也作了拍照記錄。就在投訴人以為這次跟以往一樣也是一種恐嚇和威脅的方式,就在投訴人打算維修房屋時,在一天夜里房屋徹底被人非法拆除了,投訴人的相關財產也被掩埋。投訴人的房屋被非法拆除,卻沒有相關部門敢出面處理此事,都在打他們最擅長的“太極”。投訴人到街道反應被強拆的情況,而上述部門卻總是拿著那份無效拆遷協議說事。
投訴人并非不講道理不懂法律,投訴人只想依法拿回屬于自己的那部分,并沒其他過高要求。就是這種最基本最合法合理的要求,我們的拆遷部門都不能實現,而是通過這種非法途徑強拆投訴人的房屋,實在讓老百姓心寒。
投訴人相信在習大大的領導下現在社會風氣都是好的,只是有部分人敢于冒風險以身試法。
投訴人在無助之時只能向貴辦反應上述情況,希望貴辦能主持公道,公平、公正的解決此事。
以上純屬事實。
投訴人:(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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