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3-29 14:13:05 文章分類:拆遷資訊 作者:拆遷補償 閱讀:19896
舟山市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城中村改造攻堅行動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19年6月底,基本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提升城市人居環境,營造新區發展良好環境。
實施意見明確的城中村改造范圍,是全市各縣(區)、功能區所轄區域內的54個城中村。到目前為止,已有5個城中村完成改造,分別是普陀區路下沙村和小干大山村、岱山縣官山村、新城雙陽村、普陀山中山村,共涉及1160戶居民。也就是說,剩下的49個城中村,要在2019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工作。
城中村的改造方式有三種,包括整村拆建、綜合整治和拆整結合。其中,整村拆建是最主要的改造方式,有41個村將采取這一方式。整村拆建即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要求,對城中村實施整村拆除重建,并通過調產或貨幣化方式對征收被補償人進行安置。
根據改造計劃,今年下半年將完成城中村改造10個,其中整村拆建9個、綜合整治1個,完成拆遷改造8051戶,建筑面積77.07萬平方米,投資金額達76.80億元。
2018年舟山市計劃完成城中村改造26個村,其中整村拆建21個、綜合整治3個、拆整結合2個,完成拆遷改造14595戶,建筑面積267.18萬平方米,投資金額達330.72億元。
2019年上半年,計劃完成13個城中村的改造,其中整村拆建11個、綜合整治2個,完成拆遷改造6758戶,建筑面積106.54萬平方米,投資金額104.44億元。
實施意見提出,將改造后的城中村社區統一納入城市管理范圍,推動居民實行自治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和“以民主促民生”原則,實行專業化物業管理或社區化準物業管理,實現共改共管、共建共享。同時,有條件的城中村,將結合特色小鎮建設,優化產業布局,夯實發展基礎。
出售
回收
貨運
租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