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4-08 14:13:05 文章分類:拆遷資訊 作者:拆遷公告 閱讀:10232
榕馬政辦〔2018〕91號
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馬尾區征地地面物補償
指導標準(試行)》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羅星街道辦事處,區直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征地地面物補償工作,經2018年第9次馬尾區管政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將《馬尾區征地地面物補償指導標準(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9日
馬尾區征地地面物補償指導標準(試行)
為維護被征地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和長遠生計,規范我區征地地面物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我區征地地面物補償指導標準。本次我區轄區內的征地地面物按照七大類進行補償標準制定,征地地面物種類及其補償編制依據如下:
一、果木類:果樹或果苗種類、規格參考指標為胸徑(地徑)和冠幅,胸徑(地徑)是確定果樹補償標準的主要依據;冠幅作為判斷果數年齡、樹勢優劣的參考依據(高接樹除外),對確定補償標準起輔助參考作用。種植數量(清點數量)需在各種類所規定的合理常規種植密度范圍內。
二、花卉苗木類:成規模的苗圃采取委托評估苗木搬遷費的標準予以補償。零星苗木(1畝以下)按照花卉苗木的種類及規格進行補償,規格參考指標為胸徑(地徑)和冠幅綜合考慮花卉苗木的質量和價值。
三、水稻蔬菜類:根據種植種類,征收時的生長狀況,種苗、農藥、化肥投入,勞動力投入,市場價格和預期收益損失確定單位面積的補償價格。
四、水產養殖類:根據養殖開挖費、護坡護堤設施、養殖設施投入,青苗費,養殖投入,預期收益損失費確定每畝的補償價格。
五、建筑物類:符合拆遷部門等其他部門補償標準的建筑物按照其規定的標準予以補償;其他的農業生產管理房、畜禽養殖圈舍等按照建筑類型、各類型評價市場造價制定單位面積補償價格。
六、 墳墓搬遷類:墳墓搬遷費用按每臺每穴予以補償。
七、其他未列入補償標準的地面物參照同類相關標準予以補償。
八、搶種、搶建的界定:根據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搶種、搶建的地面物不予以補償。征地公告粘貼后所有改變土地現狀的行為或經檢測屬于截桿插枝、未生根的果木類、花卉苗木類等均屬于搶種、搶建。
九、本征地地面物補償指導標準由馬尾區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從文件下發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限暫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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